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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问题少年”种下“新生树”

时间:2025-09-15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6月10日《检察日报》第2版

  

  

  “每次看到这些小树生机勃勃的样子,我都能感受到向上的力量。”近日,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回民区检察院青蕊未检工作室联合该市青禾社会工作服务中心,开展未成年人帮教公益植树活动。活动中,正处在附条件不起诉考验期的未成年人小江(化名)在心愿牌上写下了“我与小树共成长”的寄语。

  

  小江是参加此次活动的15名接受观护帮教的少年之一。2024年10月,辍学在家的小江为帮朋友出气,卷入一起聚众斗殴案。案发后,他主动认罪认罚。今年1月,回民区检察院考虑到小江系初犯,且犯罪情节轻微,决定对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处理,考验期六个月。在检察机关和司法社工的帮助下,小江真正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并于今年春天重新回到学校学习。

  

  

  

  

  

  

  植树现场,少年们与父母共同栽下一棵棵寓意成长的“新生树”。“向阳而生”“未来可期”……一枚枚写着美好祝愿的心愿牌悬挂在树梢上。

  

  “我们将‘公益植树+心理疏导+家庭教育’融入帮教活动中,让家长与孩子在劳动中打破隔阂,重拾信任。同时,我们以树育人,引导孩子反思过往、规划未来。”回民区检察院检察官告诉记者,在植树过程中,检察官与司法社工协同配合,了解这些家庭教育背后的问题,为家长如何与孩子科学有效沟通支招,帮助罪错未成年人回归正途。

  

  据了解,此次植树活动是回民区检察院针对罪错未成年人开展的“诉中观护帮教”活动之一。2022年起,该院根据未成年人的罪错行为严重程度、身心发育程度、日常表现和家庭生活环境等,开展诉前临界预防、诉中观护帮教、诉后跟踪帮教,实行分级预防、干预和矫治。2023年5月,该院在呼和浩特市检察公益诉讼生态修复林建设了法治实践基地,让罪错未成年人认养小树苗,定期养护,在劳动中重塑责任意识。

  

  两年来,这里已种下300余棵小树。在这期间,包括小江在内的24名罪错未成年人通过帮教矫治重返校园,9人顺利就业。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xwzx/mtbd2/202506/t20250611_699172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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