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制牵引 协同发力 内蒙古社保领域行政非诉执行监督纵深推进
时间:2025-09-15 作者:佚名 来源: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近日,自治区检察院联合自治区人社厅、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公安厅、司法厅签署印发《内蒙古自治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指引(2025 年版)》(以下简称《工作指引》),以加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特别是强化社会保障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注入强大动力。
明确监督职责
筑牢社保领域法治防线
《工作指引》工作职责部分清晰界定了各个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对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移交的应当予以行政处罚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违法行为,依法予以行政处罚。人民法院对社会保障领域非诉执行案件,依法予以强制执行。人民检察院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过程中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执法实施情况进行监督。这些职责的明确,使得各单位、各部门在社会保障领域能够充分发挥各自职能,确保每一项社会保障政策在法治的轨道上运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规范衔接流程
提升非诉执行监督效能
在社会保障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是确保行政执法权威和社会公平正义的关键环节。《工作指引》针对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领域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工作做出了细致的规定。详细说明了人社部门申请非诉执行的范围、申请材料,法院受理和裁定的标准,以及检察院在其中的监督职责和方式。同时,针对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历史原因导致人社部门超出申请强制执行期限,但确需强制执行的案件,明确“一事一议”。这一系列规定构建了一个完整、有序的非诉执行监督链条,使得各个环节紧密相连、相互制约,有效避免了执行过程中的漏洞和瑕疵。
建立多元机制
凝聚执法司法监督合力
为进一步加强各部门之间的协作配合,《工作指引》在工作机制部分确认了建立一系列重要机制,包括法律适用协商机制、案件通报机制、执法司法信息共享机制和工作会商机制。这些机制的建立,将打破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促进各部门在社会保障领域的协同作战,形成强大的执法司法监督合力。
《工作指引》的出台,标志着内蒙古在社会保障领域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工作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自治区检察院将以《工作指引》为契机,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加强与各部门的协作配合,不断提升社会保障领域行政非诉执行检察监督工作水平,以法治力量维护社会稳定和谐。
原文链接:http://www.nm.jcy.gov.cn/sfba/xzjc/202508/t20250808_708765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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