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安军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11-05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日前,西藏自治区山南市交通运输局原党组副书记、局长安军(正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山南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山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安军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山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安军在担任原山南地区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总工程师、副局长,原山南地区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山南市交通运输局党组副书记、局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qwfb/202111/t20211104_341686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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