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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发布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时间:2021-11-05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发布1月至9月

  全区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11月2日发布2021年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从数据看,“四大检察”“十大业务”都取得新进展。

  

  刑事检察案件数量增加。数据显示,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40人,同比上升43.94%;不捕611人,同比上升64.69%。共决定起诉2468人,同比上升28.47%;决定不起诉523人,同比上升21.63%。另外,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5人,同比上升128%。

  

  民事检察办案规模扩大。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161件,同比上升123.61%,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2件,同比下降33.33%。在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方面,全区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6件,同比上升89.47%。

  

  行政检察监督不断深化。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共对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件,同期无。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案件中提出检察建议5件,同比上升66.67%。

  

  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数量上升。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21件,同比上升117.26%。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23件,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1198件。

  

  数据显示,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168件,同比上升20%;全区检察机关共开展司法救助22件,同比上升2.14倍,发放救助金55.862万元,同比上升48.9%。

  

  

  2021年1月至9月

  全区检察机关主要办案数据

  

  

  2021年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按照“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聚焦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推动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四大检察”全面协调充分发展。主要办案数据呈现以下特点:

  

  一、刑事检察案件数量增加,办案质效平稳

  

  (一)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批准和决定逮捕各类犯罪嫌疑人1140人,同比上升43.94%;不捕611人,同比上升64.69%,不捕率34.89%,同比增加2.99个百分点。共决定起诉2468人,同比上升28.47%;决定不起诉523人,同比上升21.63%,不起诉率17.29%,同比减少1个百分点。

  

  从起诉罪名看,排在第一位的是危险驾驶罪849人,同比下降7.1%;排在第二位的是盗窃罪504人,同比上升13.5%;排在第三位的是故意伤害罪277人,同比上升13.5%;排在第四位的是交通肇事罪78人,同比上升1.18倍;排在第五位的是诈骗罪75人,同比下降16.7%。

  

  从新罪名上看,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17个罪名中,已提起公诉3人,均为袭警罪。

  

  (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适用情况。已办理的审查起诉案件中,认罪认罚从宽适用率为82.09%;在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案件中,检察机关共提出量刑建议1590人,其中确定刑量刑建议1126人,占提出总数的70.82%,同比增加13.54个百分点;对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法院采纳人数占同期提出量刑建议数的94.15%。

  

  (三)刑事诉讼监督办案情况

  

  1.立案监督。2021年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对公安机关开展立案(撤案)监督合计35件,同比上升337.5%;监督后公安机关已立案(撤案)7件,占监督数的20%,同比减少42.5个百分点。

  2.纠正侦查活动违法。2021年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针对侦查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意见46件次,同比上升48.39%;已纠正28件次,监督采纳率60.87%,同比增加9.26个百分点。

  3.刑事抗诉。2021年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提出抗诉21件,同比上升61.54%;法院同期审结6件,其中改判和发回重审4件,占审结总数的66.67%,同比减少8.33个百分点。

  

  (四)刑事执行检察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对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14件,同比上升3.67倍;同期已纠正11件,纠正率78.57%,同比下降54.76%。对监外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纠正38人,同比上升6.6倍;同期已纠正11人,纠正率28.95%,同比减少71.1个百分点。对财产性判项执行履职不当提出纠正3件,同比持平;同期已纠正2件,纠正率66.7%,同比增加33.4个百分点。

  

  (五)办理司法人员职务犯罪案件情况

  

  1.2021年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25人,同比上升128%;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要案5人。

  2.立案侦查的司法人员相关职务犯罪案件中,涉及罪名较多的有:滥用职权罪11人,玩忽职守罪6人,二者合计占总数的73.91%。

  

  二、民事检察办案规模扩大,监督质效向好

  

  (一)对民事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监督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民事生效裁判监督案件90件,同比下降10.89%,其中向法院提出抗诉2件,同比下降33.3%,法院同期审结3件,再审改变3件,占审结数的100%,同比持平;提出再审检察建议1件,同期无。

  

  (二)对民事审判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对民事审判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36件,同比上升89.47%。法院同期采纳23件,占同期提出数的63.89%,同比减少46.64个百分点。

  

  (三)对民事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对民事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0件,同比上升12.57%。法院同期采纳41件,占同期提出数的82%,同比增加32个百分点。

  

  (四)民事支持起诉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支持起诉24件,同比上升7倍,其中支持农民工起诉17件,同比上升1600%,占70.83%。

  

  三、行政检察监督不断深化,案件质量稳步提升

  

  (一)对行政生效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监督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受理行政生效裁判监督案件4件。共对行政生效裁判提出抗诉1件,同期无。

  

  (二)对行政执行活动监督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对行政执行活动违法行为提出检察建议5件,同比上升66.67%。法院同期采纳1件,占提出数的20%,同比下降13.3个百分点。

  

  (三)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共开展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14件,其中涉及五年以上的行政争议案件3件。

  

  四、公益诉讼检察办案数量上升,办案质效平稳

  

  (一)立案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立案办理公益诉讼案件1221件,同比上升117.26%。其中民事公益诉讼类立案23件,占立案总数的1.88%,同比减少0.27个百分点;行政公益诉讼类立案1198件,占立案总数的98.12%,同比增加5.33个百分点。

  

  (二)诉前程序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开展诉前程序428件,同比上升14.13%。

  

  (三)提起诉讼和判决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提起公益诉讼15件,同比上升36.36%,占同期立案数的1.23%,同比减少0.73个百分点。同期,法院作出一审裁判12件,判决支持12件,占裁判案件100%,同比持平。

  

  五、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持续推进,特殊保护加强

  

  (一)审查逮捕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45人,同比上升104.55%;不捕38人,不捕率为42.86%,同比增加14.69个百分点,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捕率7.97个百分点。

  

  (二)审查起诉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对未成年犯罪嫌疑人决定起诉38人,不起诉19人,不起诉率33.33%,高于总体刑事犯罪不起诉率16.04个百分点。审结时,作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12人,同比上升71.43%,占审结数的11.88%,同比增加3.34个百分点。

  

  (三)有关特殊制度开展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通过帮教回访、心理疏导、家庭教育指导等形式对不批捕、不起诉、被判处刑罚、未达刑事责任年龄不受刑事处罚等人员开展特殊预防271次,同比上升34.7%;检察机关主动开展社会调查3次;开展法治巡讲80次。

  

  六、信访数量同比上升,但较2019年下降,司法救助工作持续推进

  

  2021年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共接收群众信访168件,同比上升20%。开展司法救助22件,同比上升2.14倍,发放救助金55.862万元,同比上升48.9%。

  

  七、院领导积极办案,办案数量上升

  

  (一)入额院领导办案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入额院领导共办理案件2743件,同比上升23.24%。其中各级院检察长办理案件占22.68%,同比增加5.41个百分点;副检察长、检委会专职委员及其他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占77.32%,同比增加3.08个百分点。

  

  入额院领导办理案件中,刑事检察类案件(含刑事执行检察、未成年人检察、控告申诉检察)1259件,占45.9%;民事、行政检察类187件,占6.82%;公益诉讼检察类1291件,占47.07%;案件管理类6件,占0.22%。

  

  (二)检察长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情况。2021年1月至9月,全区检察机关各级检察院检察长、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共列席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会议32人次,同比上升10.34%。检察长列席12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37.5%;受检察长委托的副检察长列席20人次,占列席总人次的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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