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检察机关依法对金春山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5-09-15 作者:佚名 来源:吉林省人民检察院
日前,吉林省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原党组书记、检察长金春山(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辽源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辽源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金春山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辽源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金春山利用担任汪清县县长,珲春市委副书记、市长,延边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有关单位和个人在项目承揽、工作调整等事项上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文字:省检察院职务犯罪检察部
原文链接:http://www.jl.jcy.gov.cn/qwfb/ajxxgk/202412/t20241213_6762009.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5-09-15贺荣会见蒙古国法律与内务部...
- 2025-09-15应勇视频出席第七次金砖国家...
- 2025-09-15张军看望慰问驻最高法复员退...
- 2025-09-15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知识...
- 2025-09-15王守安检察长向省人大常委会...
- 2025-09-15最高检第十七期集中巡讲支教...
- 2025-09-15最高检举办检察机关侦诉日本...
- 2025-09-15广西高院召开全区中级法院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