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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检察:“林长+检察长”联手描绘绿美江淮

时间:2025-09-15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2025年1月8日《检察日报》头版

  原标题

  安徽:“林长+检察长”联手描绘

  绿美江淮

  记者 吴贻伙

  近日,记者从安徽省检察院了解到,2024年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以“林长+检察长”机制为抓手,加大办案力度,强化区域联动,推动系统治理,为加快建设高颜值高价值高品质高质量绿美江淮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

  早在2021年3月,安徽省检察院就与该省林长制办公室联合下发《关于建立“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的意见》,对省级层面建立“林长+检察长”机制作出规范。据了解,依托该机制,2024年,安徽省检察机关在林业资源保护方面共批捕涉林业资源犯罪4件4人、起诉30件52人,办理林业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219件、提起诉讼61件;在湿地资源保护方面,共办理公益诉讼案件23件,提起诉讼14件。办案中,安徽省检察机关积极探索多元修复模式,推动碳汇交易项目在地方落地。六安市检察院在办理某矿业公司非法占用林场林地公益诉讼案件中,督促违法行为人支付生态环境损害赔偿金202.4万元,用于碳汇林项目建设,助力当地新增碳汇林近100亩。2024年以来,安徽省检察机关通过公益诉讼办案推动修复林地600余亩,督促补植林木4万余棵。

  为推动“林长+检察长”工作机制落得更实,安徽省检察机关一方面强化与行政机关协作,通过联合督查、会签协作意见等方式,共同促进行政执法、刑事司法与公益诉讼检察工作的衔接配合。另一方面注意强化跨区域协作联动,着力构建跨区域林业资源保护协同共治大格局。2024年以来,安徽省内不同地区检察机关之间共开展跨区域湿地保护公益诉讼协作10余次,有效提升了湿地保护的系统性。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gyssjc/202501/t20250108_679188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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