衡水枣强县院签订廉政承诺书抵制“四风”
时间:2025-09-15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我承诺:不发表与党员身份不符的言论,不制造、散播政治谣言、小道消息,不丑化党和政府形象;不出入私人会所,不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物馈赠和宴请,不在工作日中午和执行公务时饮酒……”
为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和反对“四风”,扎实推进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近日,枣强县人民检察院组织开展了抵制“四风”廉政承诺签订仪式。枣强县纪委有关工作人员、枣强县检察院中层及以上干警参加了仪式。
活动中,枣强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郑瑞华带头签订了廉政承诺书,并作出郑重承诺,坚决反对“四风”,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其他班子成员及中层党员干警也分别在廉政承诺书写下了自己的名字。签订仪式结束后,郑瑞华检察长就深入组织开展廉政承诺活动及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提出明确要求。他要求全体党员干警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充分认识开展廉政承诺活动的重要意义,采取有力措施,扎实做好廉政承诺活动;要认真执行廉政准则及各项铁规禁令,切实践行廉政承诺,不越底线、不踩红线、不碰高压线;要以此次签订承诺书为契机,认真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一岗双责”制,切实抓好自身和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积极发挥表率作用,着力营造干净干事、廉洁从检的浓厚氛围,以良好的党风、检风、作风扎实推动各项检察工作顺利开展。该院参加签订廉政承诺书的干警纷纷表示,在今后的工作和生活中,要积极践行承诺,自觉做到守纪律、讲规矩,增强党性,廉洁从检,做一名为民务实清廉的检察官。
据悉,为切实做好此次廉政承诺活动,该院还将通过公开举报电话、举报箱、电子邮箱、检察门户网站及官方微博、微信等形式,主动接受纪检监督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切实维护好检察机关和检察干警良好形象。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gddt/jcdw/201510/t20151020_1695833.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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