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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为民办实事丨专项监督,用检察蓝守卫公益绿

时间:2021-10-27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近期,西藏检察机关制定《公益诉讼守护美好生活专项监督活动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聚焦人民群众最直接、最关心、最实际的公益诉求,通过公益诉讼回应群众关切,让损害公共利益者承担赔偿责任,用检察职能蓝守卫西藏绿水青山、保障人民群众舌尖安全。

  

  《方案》重点围绕违法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线上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线下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畜禽屠宰场、养殖场不规范问题等情况,要求各级检察机关主动开展本辖区内的摸排走访工作,扩大案件线索发现渠道,加强与市场监督管理等部门沟通,从行政执法信息中发现案件线索。同时加强与刑事检察、案管、线索管理等部门的联系,建立常态化公益诉讼线索移送机制,切实有效拓宽案源渠道。

  

  各级检察机关在充分调查清楚相关违法事实的基础上严格履行诉前程序。通过调取相关行政执法案件卷宗材料、市场监管等部门的认定报告,审查是否实施了违法行为的事实。对于涉及的行政机关违法行使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的情形,充分发挥诉前检察建议作用,通过诉前磋商等形式,调 动相关部门和组织共同参与,推动行政机关主动履职纠错。对侵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在社会组织没有起诉或者行政机关没有依法履行职责,符合提起诉讼条件的情况下,坚决起诉一批有影响、有震动的公益诉讼案件。

  

  重点监督范围

  

  ●违法向水体排放污染物

  ●线上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

  ●线下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用农产品、食品

  ●保健食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

  ●畜禽屠宰场、养殖场不规范问题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jwgk/zjdt/202110/t20211025_340653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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