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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淄博:“齐”督共察推进检务督察提质增效

时间:2025-09-15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杨德斌)山东淄博是齐国故都,也是齐文化的发祥地,这里演绎了“春秋五霸”之首、“战国七雄”之冠的盛况,其间出现了管仲、晏婴等治国名人,其精髓就是廉洁修身,道之以德,齐之以礼。

  近年来,淄博市检察院秉持齐文化“清廉为本”理念,强化检察权运行内部监督制约。院党组坚持“十个指头弹钢琴”,积极构建多部门齐抓共管格局,制定相关制度12项,通过创新监督机制、丰富监督手段,形成检务督察部门主导,检察业务部门共同参与的“1+N”大督察工作格局,多“管”齐下“齐”督共察,奏响检务督察大合唱,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检,办案数量、质量、效果持续向好。

  工作中,该院实行“关口前移”,强调流程监控、事中监督,制定质量控制办法,及时纠正不规范问题。建立数字“提示函”制度,实时跟进督察,动态对办案人员进行廉政风险提醒。

  坚持向数字要效益,始终将创新作为检务督察的突破口。针对检务督察人员短缺的实际,该院建立数据沟通协作机制,推动检务督察与检察业务部门信息共享,定期调度案件数据。同时,建立“三个规定”数字监督模型,该模型利用淄博市“三个规定”填报数据,与不捕不诉撤案案件、退查未重报案件、同意撤回起诉等案件数据进行比对碰撞,先后筛查监督案件100余件,发现问题线索660余条,制发督察建议书后问题得到全面整改,同时推动类案整改,检务督察质效明显提升。

  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以公开促公正公信。该院注重用好外部监督平台,在12309检察服务中心设立“群众诉求直通车”,统一受理、反馈群众诉求和意见建议,群众满意度调查逐年提高。

  信任不能代替监督,教育不能代替惩戒。淄博市检察院将继续坚持打好“组合拳”,充分发挥惩戒的警示教育作用,对检务督察中发现的问题,不护短不手软:督促办案检察官严格落实“谁办案、谁负责”,压紧压实司法办案责任制,敢于亮剑;对举报平台、纪检监察、控告申诉、上级检察机关转办交办的线索,及时深入细致地调查,对办案中的违纪违法行为严惩不贷。2021年以来,淄博市检察机关先后运用第一、二种形态处理14人,运用第三、四种形态处理11人,切实增强了检务督察的刚性和权威性。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503/t20250321_69103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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