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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鞍山:“导师培养制”助推青年干警成长

时间:2025-09-15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师徒携手结对共进

  鞍山检察院“导师培养制”助推青年干警成长

  “‘导师培养制’是我们青年干警快速成长的‘助推器’、不断前行的‘动力源’、勇于突破创新的‘催化剂’。”近日,辽宁省鞍山市人民检察院青年干警谷悦在该检察院首批青年干警“导师培养制”工作汇报会暨第二批“师徒”结对仪式结束后深有体会地说。自该检察院党组去年7月实施“导师培养制”以来,结对的26对师徒青蓝结对、薪火相承,大大提升了鞍山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质,为高质量办好每一个案件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为提升新入职青年干警综合素养和履职能力,培养高素质专业化后备力量,为高质效办案积蓄动能和人才保障,去年7月,该院党组决定实施青年干警“导师培养制”,并制定出台《青年干警导师培养制工作规范》,针对各部门特点和个人实际,结对“师徒”分别制定个性化培养计划、明确培养方法路径、具体措施和标准要求,有效助推青年干警成长成才。

  鞍山市检察院第二检察部副主任、青年干警导师王磊说:“‘导师培养制’绝不是‘灌输’,而是一个双向互动、共同成长的过程,我与青年干警进行‘同步阅卷’,并提示案件中需要注意的问题引导其思考,‘打磨文书、模拟对抗’反复推敲,青年干警的文书写作能力和逻辑思辨能力突飞猛进,对导师的信赖也显著提升。”

  青年干警“导师培养制”的实施,实现了“导师更强,学生更优”的双赢效果。青年干警从“检察新兵”逐步成为“行家里手”。青年干警谷悦在办理某正厅级领导干部受贿案件时,提出32条补充调查意见,均被监察机关采纳;检察“小白”于婉姗在参加该检察院检委会某评查案件汇报中,条分缕析,论述透彻,赢得了检委会委员的一致认可和好评。目前,青年干警不仅在专业知识上得到巩固和拓展,语言表达、逻辑思维和应变能力也得到极大锻炼,展现出扎实的专业素养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青年干警徐子涵获中国电子数据取证大赛优秀奖。同时,青年干警法律职业素养、办案实操能力、公文写作水平显著提高,整体呈现积极向上的态势,谷悦应邀赴多地检察院进行案件质量评查实务解析授课,获得参训人员的一致好评。

  鞍山市检察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陈冲表示,青年干警“导师培养制”既是引导和鞭策导师、青年干警在“教”与“学”的“双向奔赴”中,对“师徒”双方共同检验,也是积极搭建练兵实战平台,推动青年干警参与重大任务、办理重大案件,提供实践实训载体,为鞍山检察事业高质量发展储备后备力量。

  (记者韩宇 通讯员王传冰 姚晓滨)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dfjcdt/202509/t20250902_70550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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