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陈小兵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10-27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近日,福建省公安厅治安管理总队原总队长陈小兵涉嫌受贿罪一案,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小兵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陈小兵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以及利用本人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贿送的钱款,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110/t20211027_533608.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下一篇:江西检察机关依法对黄前湖决定逮捕
最新信息
- 2021-10-27贺荣会见蒙古国法律与内务部...
- 2021-10-27应勇视频出席第七次金砖国家...
- 2021-10-27张军看望慰问驻最高法复员退...
- 2021-10-27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知识...
- 2021-10-27王守安检察长向省人大常委会...
- 2021-10-27最高检第十七期集中巡讲支教...
- 2021-10-27最高检举办检察机关侦诉日本...
- 2021-10-27广西高院召开全区中级法院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