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纪委监委机关关于十届自治区党委第四轮巡视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时间:2025-09-15 作者:佚名 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监委
根据自治区党委统一部署,2023年12月6日至2024年3月10日,自治区党委第十八巡视组对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纪委监委机关(以下简称州纪委监委)开展了提级巡视。2024年4月29日,自治区党委巡视组向州纪委监委反馈了巡视意见。按照巡视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视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高政治站位,强化责任落实
(一)强化理论武装,提高思想认识。州纪委常委会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坚持把抓好巡视反馈问题整改作为检验“四个意识”、捍卫“两个确立”、践行“两个维护”的具体举措,作为全面体检、提高各项工作质量和水平的有效途径,以最坚决的态度、最扎实的作风、最严格的要求、最有力的举措,全力抓好巡视“后半篇文章”。
(二)加强组织领导,压实整改责任。州纪委监委切实履行整改主体责任,成立由主要领导担任组长,副书记担任常务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担任副组长的巡视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州纪委书记坚决扛牢巡视整改第一责任人责任,多次主持召开纪委常委会,听取整改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巡视整改问题。班子成员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领域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督促落实。
(三)细化工作任务,推动整改落实。制定《博州纪委监委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第十八巡视组巡视反馈意见整改方案》,建立问题清单、任务清单、责任清单,细化整改措施,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加强统筹调度,每月梳理汇总整改进度,实行逐个问题“挂号”,逐项内容“销号”,确保巡视反馈的意见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
二、认真落实整改,推动巡视整改工作取得实效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
1.强化理论武装。一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州纪委常委会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90余篇,推动理论学习常态化长效化。二是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制定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研讨计划,班子成员先后围绕“两个确立”决定性意义、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党纪学习教育、党的纪律建设等18个主题,开展交流研讨54人次,班子成员点评18场次,持续推动理论学习制度化、规范化。
2.深化学用结合。一是将习近平总书记对新疆工作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纳入常委会“第一议题”,作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深入研学,结合实际融入纪检监察各项工作。二是监督检查室履行联系职责,加强对派驻纪检监察组督促指导,抓实“室组”联动监督,以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为契机,开展校园食品安全和膳食经费管理、农村集体“三资”管理等领域联动监督,发现各类问题36个。三是州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派驻(派出)机构履职情况汇报,总结经验,指出问题,明确下一步重点工作,进一步压紧压实派驻(派出)机构责任。
(二)关于履行监督职责方面
1.做实政治监督。一是及时提请州党委常委会专题研究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审查调查中的重要问题、重大事项及时向博州党委请示报告。二是落实《自治区各级党委(党组)运用“第一种形态”实施办法》,对监督发现党员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向州四套班子成员通报,督促其运用“第一种形态”予以处置,以“关键少数”带头抓落实,推动党委(党组)常态化、规范化运用“第一种形态”。三是州党委常委会召开专题会议,听取党委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汇报,督促州党委班子成员常态化调研指导分管部门、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参加分管部门单位巡察反馈会,将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年度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内容,深入查摆问题,提出务实管用整改措施。四是州党委制发《自治州党委、政府班子成员推进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重点任务工作分工》,明确19项重点整治任务牵头州领导和责任单位,督促抓好分管领域集中整治工作。
2.强化日常监督。一是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把“一把手”监督作为开展政治监督、日常监督、专项督查、政治巡察的重点内容,切实加强对“关键少数”的监督。二是紧盯国企、教育、医药、工程建设等重点领域强化监督检查,进一步压实重点领域行业部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深入开展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严肃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让人民群众切身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三是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在发案单位针对性开展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针对行业领域乱象制发纪检监察建议书,督促开展以案促改促治。四是制发《2024年自治州纪检监察机关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重点工作提示》,会同州基层减负办赴县市、州直部门开展监督检查2轮次,通报整治形式主义为基层减负典型案例4批7人次,推动各级党组织对照检查,认真整改。
3.推动各类监督贯通协调。一是召开问题线索移交协调会,向相关职能部门发送工作提示函,建立信息沟通、线索移送、成果共享协作配合机制,明确问题线索移送方式及相关工作要求,推动形成监督合力。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加强与职能部门沟通联系,强化日常监督,督促及时移送问题线索。二是落实《关于推动“四项监督”统筹衔接的实施办法》,优化监督检查室、派驻纪检监察组力量,做实巡前情况通报、巡中沟通、巡后成果运用和整改监督,持续推动“四项监督”常态化制度化;落实《博州纪委监委“室组地”联动监督工作办法(试行)》,组织召开联动监督联席会议,听取联动监督情况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三是修订完善《自治州纪委监委进一步加强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工作意见》,州纪委常委会专题研究部署巡察整改监督工作,进一步压实监督检查、派驻机构整改监督责任。全面梳理十三届州党委第一至五轮40个被巡察党组织整改情况,对正在整改的33条问题,建立未整改问题清单,持续督促被巡察党组织抓好后续整改工作。
(三)关于严肃精准执纪问责方面
1.强化惩治腐败和作风问题。一是围绕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针对性开展培训,邀请分管领导、业务骨干传授经验做法,培训纪检监察干部200余人次,积极与湖北省纪委监委对接,选派3期45人前往湖北省插班学习,切实提升全州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二是采取以老带新、以案代训、跟案实训等方式,选派34名县市纪委监委干部参与专案工作,着力提升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审查调查能力水平。三是落实《自治区纪检监察机关监督推动以案促改工作常态化实施办法(试行)》,健全以案促改工作台账,对2021年以来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情况和所在单位以案促改情况全面梳理,定期开展“回头看”,确保以案促改工作要求全面落实,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全覆盖。四是将进一步深化违规吃喝整治纳入集中整治内容,紧盯“吃公函”“吃食堂”“吃老板”“吃下级”以及违规公务接待等突出问题,组织专门力量开展监督检查,坚决清除病源病灶。
2.提升查办案件质效。一是综合分析案件质量评查发现的普遍性、规律性问题,制发工作提示,督促承办部门举一反三抓好整改。二是选派15名审理干部赴湖北省参加纪检监察案件审理工作培训班,提升干部案件审理专业能力。三是加强对县市工作的指导,各监督检查室通过日常联系指导、联合监督检查、以干代训等方式,定期深入联系县市对案件查办工作开展“回头看”,对发现的问题实行台账管理,跟踪督办。
(四)关于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方面
1.强化主体责任落实。一是州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分析存在的问题,对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提出更高要求。二是制定《州纪委常委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要求,加强对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督促指导,定期在常委会汇报落实“一岗双责”情况。三是根据人事变动和工作需要,及时调整班子成员分工,明确班子成员联系指导县市纪委监委、机关部室、派驻机构范围,督促抓好分管领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严格自我监督管理。一是扎实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深入推进党性教育、廉洁教育和警示教育,增强纪检监察干部遵纪守法意识。严格落实中央纪委“六个严禁”要求、州纪检监察干部“十二不准”行为规范,抓早抓小,防微杜渐。二是邀请纪检监察干部家属代表走进州反腐倡廉教育展厅参观学习,接受警示教育。三是落实《纪检监察干部“八小时以外”活动监督管理办法(试行)》《博州纪委监委机关干部家访走访制度》,动态更新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为干部“精准画像”。四是召开特约监察员座谈会,通报纪检监察工作情况,听取特约监察员意见建议,邀请特约监察员实地参观委机关相关部室,参观州反腐倡廉教育展厅,近距离了解纪检监察工作。五是邀请特约监察员列席州纪委重要会议、重大活动4场次,在起草重要文件过程中积极征求特约监察员意见建议,切实激发特约监察员监督、参谋咨询、桥梁纽带、舆论引导作用。
3.抓好廉政风险防控。一是下发《关于更新完善自治州纪检监察干部廉政档案的通知》,将2021年至2024年10月班子成员述职述德述廉报告、政治素质考察鉴定情况和纪检监察干部相关材料归入廉政档案,做到应归尽归。二是做好纪检监察干部廉政复函,把好纪检监察干部政治关、廉洁关,回复廉政意见44批次228人次。三是督促委机关各部室、派驻(派出)机构、州党委巡察办结合岗位实际梳理廉政风险点,有针对性制定防范措施,对县市依规依纪依法履职情况开展监督检查。
(五)关于建设模范机关方面
1.加强领导班子建设。一是认真落实《党委(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守则》,完善《自治州纪委监委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进一步规范干部任免使用工作程序。二是充分发扬民主,注重干部日常调研,近距离识别干部,全面掌握干部真实情况,为科学识人用人提供第一手资料。三是充分酝酿讨论,决定干部人事任免、动议时广泛征求各方意见,上会研究时逐一发表意见,并对干部逐个进行评价,会后及时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实录制。四是结合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州纪委常委会专题听取班子成员赴县市调研摸底情况和包重点案件情况汇报,督促班子成员抓好分管领域各项工作。五是健全督办落实机制,委办公室对州纪委常委会决定事项和委领导安排的重点工作,制发督办清单,督促落实重点工作。
2.强化干部人才队伍建设。一是制定《自治州纪委监委新进人员标准》,规范选调录用程序,制定纪检监察干部补员计划,从县市、州直有关单位选调、转任等方式补充专业型干部。二是完善干部培训管理办法,依托援疆资源,分批选派业务骨干参加各级各类外出调训127人次。三是落实“岗位练兵”机制,围绕执纪监督、党风廉政建设、专项巡察等内容,抽调干部“四跟”锻炼49人次,助力干部快速提升监督执纪执法能力和水平。四是加强整体谋划,稳妥有序推进干部交流轮岗和多岗锻炼,对表现优秀的科级以下干部提拔晋升27人次,形成梯次合理干部结构,推动机关、巡察和派驻三支队伍干部资源统筹配备、贯通使用、一体融合。五是健全各类人才库,分类建立台账,入库办案人才32名、巡察人才126名、年轻骨干人才12名。六是对县市和相关单位部门纪(工)委书记分工情况进行全面摸底,商州党委组织部、县市纪委监委指导规范调整分工,7家州直单位纪委书记不再分管物资采购、车辆管理等工作,全州28个乡镇(街道)纪委书记已全部做到专职专责。
3.建强基层党组织。一是州纪委常委会定期听取机关党建工作汇报,分析研判存在的问题,对机关党建工作再安排、再部署。二是建立健全班子成员联系党支部制度,督促班子成员按时参加所在支部组织生活,自觉接受监督。三是及时优化调整党支部班子,将6个党支部整合成5个党支部,将各部室业务骨干充实到支委中,强化支委工作力量,推动支部工作高质量落实。四是将“双报到”落实情况与党员积分评比和年度评先选优结合起来,督促机关党员干部到社区报到参与志愿服务。五是将发展党员工作条例纳入支部学习重点内容,制作发展党员工作流程图,机关党委全程参与各支部发展党员工作,确保工作程序规范有序。制定发展党员“双提醒”工作制度,机关党委对各支部发展党员建立工作台账,由专人负责及时提醒所在支部按时组织开展工作。
三、常态长效抓好长期整改事项落实
(一)关于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方面
集中整改阶段,州纪委监委已完成集中学习,对贯彻落实不到位问题采取有力措施推动解决,并建立完善相关制度机制。下一步,将结合纪检监察工作实际,持续跟进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自觉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统领纪检监察一切工作,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
(二)关于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方面
集中整改阶段,州纪委监委认真履行协助职责,持续推动州党委落实主体责任,州党委班子成员落实“一岗双责”,强化对“关键少数”、重点领域的监督,深化突出问题整治,多措并举加强干部队伍作风建设。下一步,将聚焦铲除腐败滋生的土壤和条件,健全完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同查同治机制,以“同查”严惩风腐交织问题,以“同治”铲除风腐共性根源,以查治贯通阻断风腐演变,持续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向基层延伸。
(三)关于推进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方面
集中整改阶段,州纪委监委认真落实加强基层纪检监察监督的部署要求,推进县级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集中办公,建立乡镇(街道)纪检监察工作协作片区机制,多渠道为基层补员,选派干部外出培训、跟班跟案锻炼,干部能力素质得到有效提升。下一步,将扎实开展“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以政治建设铸忠诚,以能力建设长本领,以作风建设显担当,以廉洁建设强免疫,锻造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铁军。
四、健全长效机制,持续深化巩固整改成果运用
(一)持续深化思想认识。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重要论述,扎实开展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学习教育和“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年”行动,巩固拓展主题教育和党纪学习教育成果,大纵深推进集中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坚持标准不降、尺度不松、力度不减,把巡视整改作为一项长期重大政治任务一抓到底。
(二)持续强化整改落实。严格落实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压紧压实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坚决防止“过关”心态、松劲思想,对已完成的整改事项适时组织“回头看”,确保巡视反馈问题真改实改、全面整改。
(三)建立健全长效机制。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将行之有效的措施转化为长期坚持的治本之策,把巡视整改成果体现在具体工作的成效上,既重视“改”的举措,更重视“立”的机制,切实形成务实管用的长效机制。
(四)巩固运用整改成果。以巡视整改为契机,进一步强化班子队伍建设,进一步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纪法意识、程序意识、证据意识,将纪检监察工作与巡视整改成果相结合,以巡视整改成效助推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视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反映,我们将加强研究,深化整改,积极回应关切。公开期限:2025年5月14日至6月4日(15个工作日)。联系方式:0909—2318459(工作日10:00—19:30);通信地址:新疆博州博乐市阿拉山口北路9号博州纪委监委党风政风监督室;邮政编码:833400;电子邮箱:bozhoujw@163.com。
中共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纪律检查委员会
2025年5月14日
原文链接:https://www.xjjw.gov.cn/show/505-1658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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