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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雄:做实澄清正名“通篇文章” 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时间:2025-09-15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经认真调查核实,现对反映李涛不认真履职的失实举报予以澄清……”近日,楚雄州武定县纪委监委就群众对某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李某的不实举报进行了澄清。

  事情源于一封举报信。今年1月,群众匿名举报李某在村委会实施的高标准农田项目中不认真履职的问题。接到举报后,白路镇纪委成立核查组,通过走访群众、个别访谈、调阅资料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最终确认该件信访举报问题不实。

  “尽管不存在举报的情况,但信访事件还是对我造成了负面影响。澄清正名后,我放下了思想包袱,坚定了履职尽责的决心,工作更有干劲了。”面对前来回访的纪检监察干部,李某高兴地说。

  

  近年来,楚雄州纪委监委将澄清正名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抓手,精准把握“三个区分开来”,持续推动澄清正名和查处诬告陷害同向发力,做实做细澄清正名“暖心工程”,强化正面宣传引导和反面警示教育,引导举报人实事求是反映问题,做好澄清正名“通篇文章”,为受到失实检举控告的党员干部和党组织澄清正名,对受处理的党员干部进行“暖心回访”,对失实检举控告人进行提醒教育,旗帜鲜明为敢于担当、踏实做事的干部撑腰鼓劲。今年以来,全州共开展澄清正名41人次。

  该州构建常态化“澄清正名+暖心回访”机制,在全面查清事实的基础上,精准分析适用情形,灵活采取书面澄清、当面澄清、会议澄清、通报澄清等方式,及时消除遭受不实举报干部的负面影响。同时,结合干部个人实际“量身打造”回访方案,通过谈心谈话、上门走访、心理疏导等方式加强跟踪回访,帮助干部消除思想顾虑、解开心结。通过加强与组织部门的协同联动,将澄清正名相关材料纳入党员干部廉政档案,对其中符合提拔任用条件的干部,适时向组织部门提出任用建议,最大限度发挥澄清正名的综合效果。

  在开展澄清正名的同时,该州还着眼于源头治理,将惩治诬告陷害行为的关口前移,州纪委监委与组织人事部门、公安机关、司法机关等加强沟通协作,建立诬告陷害问题线索移送和办理结果反馈机制,对涉嫌诬告陷害的检举控告认真研判、精准甄别,对错告、误告且未造成严重不良后果和影响的给予教育劝导,对恶意诬告陷害的坚决启动反向调查,依规依纪依法严肃查处恶意举报、诬告陷害、打击报复等行为。(徐燕梅 罗洪梅 || 责任编辑 吴刘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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