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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甸:完善澄清正名机制 为干事者撑腰鼓劲

时间:2025-09-15   作者:佚名   来源:云南省纪委监委  

  

  “这次澄清正名,卸掉了压在我心中的石头,感谢组织让我彻底放下思想包袱,今后我一定把群众工作做得更扎实更到位!”近日,鲁甸县纪委监委工作人员来到龙树镇某村,为受到不实举报的村干部罗某某召开澄清正名会议,消除干部负面影响,让干部轻装上阵、放手干事。

  此前,鲁甸县纪委监委收到实名举报,反映罗某某及亲属享受低保的问题。核查组通过查阅档案、走访相关人员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最终确认信访举报反映问题失实。

  近年来,鲁甸县纪委监委把开展澄清正名作为激励干部担当作为的重要抓手,建立完善由“信访室牵头负责、承办部门具体实施、领导审核把关”的澄清正名工作机制,精准识别适用情形,灵活运用澄清方式,按照“事前研判、事中实施、事后跟踪”全链条澄清工作要求,为受不实举报的党员干部量身定制“一人一策”澄清方案。

  “我们认真落实‘三个区分开来’,坚持惩治诬告陷害与做好澄清正名并重,稳妥有序开展澄清正名,旗帜鲜明为敢担当、善作为的党员干部撑腰鼓劲,持续激发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县纪委监委相关负责人说道。今年以来,先后为18名党员干部,2个党组织澄清正名。

  为提升澄清正名工作质效,县纪委监委按照“谁承办、谁反馈、谁澄清”的原则,建立健全失实检举控告澄清工作的审批权限和实施流程,细化澄清正名范围、澄清程序和实施方式,要求承办部门对调查反映不实的信访事项,既要反馈调查结论,又要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澄清正名,构建起“受理+核查+反馈+澄清+回访”全链条工作闭环。同时,推动职能部门变“群众上访”为“干部下访”,既查清事实真相又解开群众心结。

  此外,加强澄清正名全过程管理,承办部门适时对被澄清对象及其所在单位进行回访,跟踪了解被澄清对象思想、工作、生活情况,严防“一澄了之”,切实让受到诬告陷害的干部充分感受到组织的关心关爱。

  “我们将进一步完善澄清正名工作长效机制,持续跟踪问效,做到因案施策、因人施教、定期回访,为受到不实举报的干部撑腰鼓劲,让想干事、会干事的干部能干事、干成事。”县纪委监委主要负责人表示。(舒丹 || 责任编辑 田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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