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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敬英模| 田龙:执着书正义 忠诚塑检魂

时间:2021-10-19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田龙,海原县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专职委员。自2006年进入检察机关工作以来,田龙同志一直奋斗在刑事检察岗位上,他忠实履行职责,秉公执法,清正廉洁,无私奉献,用满腔热忱和赤胆忠心,为检察事业倾情奉献。他先后荣获第二届“全区优秀侦查监督检察官”、第六届全区优秀公诉人及优秀辩手等荣誉。

  

  依法履职,扫黑除恶显担当,

  努力维护社会安宁

    自2018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田龙直接办理和参与办理涉恶案件3件21人,法院均已作出生效判决。2019年5月份,海原县公安局一举破获了黎某某、田某某等人涉嫌敲诈勒索等涉恶案件。该案系2019年海原县破获的第一起涉恶案件,在当地社会影响大、案情复杂、时间跨度长、涉案人数多。田龙作为该案的承办人,积极主动提前介入,提出侦查取证意见30余条。至该案移送审查起诉时,犯罪嫌疑人增至12名,罪名4项,卷宗28本,光盘486张。本着“是黑恶势力的一个都不放过,不是黑恶势力的一个都不凑数”的原则,海原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3名犯罪嫌疑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和存疑不起诉,对5名犯罪嫌疑人未认定为恶势力成员,并追加起诉一起职务侵占罪。海原县人民法院最终全部采纳海原县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所指控的犯罪事实及罪名,认定黎某某等人为恶势力犯罪,各被告人判处有期徒刑11年3个月至1年10个月不等。办案中,田龙发现部分职能部门在履行公职方面存在不合法、不作为,管理制度方面存在不健全、不规范等突出问题,遂制发《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单位部门及时整改。

  

  

  钻研业务,锤炼过硬本领

  力争所办案件经得起历史检验

      从检十四年,田龙以沉稳认真的办案态度、执着细腻的办案风格,依法办理了一批有影响力的案件,取得了较好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2020年5月,海原县公安局一举破获代某某等21人涉嫌网络诈骗案,案件涉及罪名多、人员多、案件复杂,田龙主动请缨办理该案并提前介入,通过阅卷等方式,先后提出取证意见20条。在履行批捕和起诉职能的同时,田龙依法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能,先后追捕一名犯罪嫌疑人、追加起诉一起买卖国家机关证件罪、制发一份纠正违法通知书。海原县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全部采纳检察机关指控的事实、罪名及量刑建议,代某某等人被判处有期徒刑11年至6个月不等的刑期,17名被告人均未上诉。

  


原文链接:http://www.nx.jcy.gov.cn/QJCY/contents/DWJS/2021/07/2706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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