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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夏检察机关依法对谢国旺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10-19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吴忠市委政法委原副书记谢国旺(正处级)涉嫌受贿一案,经吴忠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谢国旺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吴忠市利通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9月至2019年4月期间,被告人谢国旺先后利用担任吴忠市公安局交通管理局局长、同心县公安局局长的职务便利,在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索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nx.jcy.gov.cn/QJCY/contents/QWFB/2021/09/2826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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