延伸法律监督触角 加强生态环境保护——西藏首个生态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挂牌成立
时间:2021-10-19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西藏首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西藏芒康滇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芒康县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于9月14日正式挂牌成立。
图为9月14日上午,芒康县人民检察院、芒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共同举行揭牌仪式。
据了解,该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由芒康县人民检察院、芒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共同设立,人员组成按照“1+1+1”(检察官1人+检察官助理1人+书记员1人)模式配置,办公地点常设于芒康县林业和草原局,同时聘请林业和草原专业人员担任特邀检察官助理。
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以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为重点,收集保护区内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线索,充分发挥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职能,监督支持林业和草原部门依法履职,依法纠正林业和草原部门违法行使职权和不作为的情形,对破坏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的行为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督促监督履行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判决生态环境修复与损害赔偿执行情况,为林业和草原部门、保护区管理局 (站)行政执法提供支持。同时,加大法治宣传,加强工作衔接,完善信息交流、案件通报、联席会议等机制,切实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生态环境和资源执法提供司法保障。
“为切实保护好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今年8月,我院与自治区林业和草原局一起制定并下发了《全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设立方案》,要求由各级检察机关牵头,林业和草原部门配合,在包括珠穆朗玛峰、雅鲁藏布大峡谷在内的全区11个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按照行政管辖分别设立35个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西藏芒康滇金丝猴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芒康县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是35个联络室中率先完成正式挂牌的,为其他地区提供了经验。”自治区人民检察院第八检察部主任王旭东告诉记者,“此举将进一步促进检察机关和林草部门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行政执法职责,共同打击生态环境领域违法犯罪,有效推动形成生态环境和资源领域检察司法保护与林业和草原专业保护合力。”
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的成立,将有利于加强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综合治理,有效填补了自然保护区执法力量缺失空白,为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提供了强有力的司法保障。下一步,公益诉讼检察联络室将紧紧围绕“公益”这一主题,全面推动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向纵深发展,加大对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内破坏自然资源行为的打击力度,为构筑国家生态安全屏障,建设美丽西藏,守护好雪域高原的生灵草木、万水千山贡献法治力量、检察力量。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jwgk/zjdt/202109/t20210930_338954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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