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对吴彬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10-19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日前,昌都市投资有限公司原副董事长、副总经理吴彬(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拉萨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吴彬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拉萨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吴彬利用担任昌都市住建局总工办总工程师、主任,市投资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经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qwfb/202108/t20210811_3338798.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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