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检察机关依法对帕珠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10-19 作者:佚名 来源: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日前,西藏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党组成员、副局长帕珠(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林芝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林芝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帕珠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值班律师的意见。林芝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帕珠利用担任萨迦县县长,吉隆县县长、县委书记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xz.jcy.gov.cn/qwfb/202110/t20211001_3389566.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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