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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代“五好”基层院建设 | 深圳检察品牌是如何打造的?

时间:2021-10-19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检察院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的基础在基层。”近年来,深圳检察机关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基层基础建设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和上级检察机关部署要求,大力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不断提高基层检察工作水平,积极打造定位精准、特色鲜明、运转有效、布局合理,在全市、全省甚至全国有影响力的基层院建设品牌体系,使新时代基层院建设呈现出百花齐放、亮点纷呈的蓬勃气象。

  

  理论是行动的先导,思想是前进的旗帜。深圳检察机关一方面围绕“党的建设好”,筑牢政治忠诚,夯实基层检察发展的思想根基。通过强化政治意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努力把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要求融入到基层检察每一项工作中;持续加强基层党建规范化建设,深圳市检察院先后印发系列制度,为基层检察院党建工作规范化建设提供明确指引。

  另一方面围绕“检察理念好”,突出先行先试,尊重和鼓励基层检察的首创精神。立足深圳实际,积极适应国内外形势变化和经济社会发展对法律监督新的更高要求,强调树立“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和“双赢多赢共赢”等检察理念,鼓励先行先试,通过基层检察工作的“微创新”“微改造”,推动特区检察工作不断实现突破。

  

  深圳市检察院坚持高起点谋篇布局,科学构建基层院品牌体系。通过压实工作责任,细化工作要求,积极推动品牌创建工作落地落实落细;直面基层院品牌建设的“痛点”“难点”,着力从市级院层面解决共性问题,统筹指导11个基层院从示范性、时代性、可创建性等方面扎实开展品牌选题论证,系统体系规划,挂图作战,确保品牌定位精准、布局合理,以“求极致”的标准引领基层检察院争创一流、百花齐放。

  前海蛇口自贸区人民检察院

  “党旗红+检察蓝”深度融合

  

  以推进党建工作规范化、标准化为抓手,实施“党旗红+检察蓝”深度融合工作机制,坚持党建引领,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主体作用,打造过硬检察专业队伍,推动检察工作持续向纵深发展。以精准监督为指引,全面加强全市一审涉外涉港澳台民商事诉讼监督,积极推进聘请相关港澳籍法律专业人士参与案件办理工作,助力大湾区法治建设。

  福田区人民检察院

  少年司法保护“福田模式”

  

  “大爱福田”涉罪未成年人帮教工程,经过多年探索实践,在全国率先做到“对每一个进入诉讼程序的涉罪未成年人都进行帮教和挽救”,建立以精准帮教为核心、未成年被害人救助与未成年犯罪预防并举的少年司法保护“福田模式”,被最高检评为全国未检工作创新实践基地,并获评2019-2020全国“青少年维权岗”,相关经验被选入国家检察官培训教材。

  罗湖区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制推动建立深圳水库生态保护联盟

  

  以建立人大监督与检察公益诉讼协调工作机制为品牌,创造性地借助人大监督力量,凝聚公益诉讼合力,打造公益诉讼监督格局。2020年先行先试,牵头水务、生态等部门联合出台制度,推动建立深圳水库生态保护联盟,构建“检察+人大”“检察+法院”“检察+行政”“检察+社会”等工作机制,逐步打造了检察公益诉讼的“罗湖样板”。

  盐田区人民检察院

  行政检察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为巩固深圳市行政案件集中管辖的改革成果,2020年盐田区检察院与区法院会签《关于加强行政审判和行政检察工作衔接的意见》文件,建立起联席会议、办案通报、协同监督等工作机制,共同推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努力为深圳市“双区”建设贡献盐田力量。

  南山区人民检察院

  率先创新探索“侦捕诉一体化”办案模式

  

  构建以检察官为核心、以检察业务需求为导向的专业化新型办案团队;以监督为主业,进行办案运作模式探索,在区公安分局下辖各侦查大队和派出所的办公场所内设立新型“捕诉合一”检察官办公室,派驻检察官在同一个案件中履行审查逮捕、审查起诉、刑事诉讼监督等职能,切实提高案件质量和办案效率。

  宝安区人民检察院

  扎实有效推进企业合规改革试点

  

  设立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理论研究所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研究基地,作为检察机关唯一一家民营经济司法保护研究基地;在全国首创独立监控人名录库制度,在全市率先探索“行业自治+行业合规”双重服务模式,首创“重点合规”示范机制;推动成立全国首家区级合规委员会,成员单位达35家,探索构建“大融合、大监管、大服务”的企业合规建设格局。

  龙岗区人民检察院

  大力推进“亮检察之剑 守绿水青山”品牌建设

  

  全面推行“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集中办理全市环境资源类刑事案件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积极探索生态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调解机制和替代性环境修复机制,多手段修复受损生态环境;助力社会化综合治理,带动形成“协同联动、多维监督、源头预防”的生态环境保护模式。

  龙华区人民检察院

  推动智慧检务与检察工作深度融合

  

  以“一中心(智慧龙华检察APP)、两统筹(对内、对外服务)、三功能(政务管理、辅助办案、社会服务)”为核心,将检察办案各环节智能应用集成于移动检务平台,建成大数据可视化平台、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综合应用平台和律师公共服务平台,构建了智慧检务新生态。

  坪山区人民检察院

  建设科学管理、特色发展的

  先行示范基层检察院

  

  建立了“党建融合、决策计划、运转执行、监督管理、案件评价、考评奖惩、人才成长、文化发展”八大检察科学管理体系;首创“双导师制”培养计划,持续推进“优才计划”,为青年检察人员插上腾飞翅膀。以“政治首位、法治情怀、检察特色”为独特标签,形成了五大文化品牌,为基层检察院的发展提供了强大的内生动力和精神源泉。

  光明区人民检察院

  推动成立全国首个未成年人

  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

  

  光明区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是全国首个党委统筹、检察主导、政府主责、社会参与的未成年人综合司法保护委员会;积极打造精准帮教、精准保护、精准预防、全面综合保护“四大精品”,建立全国首个创新实践基地,以高起点全力争创专业化未成年人检察示范院,积极打造“守护光明未来”未成年人保护品牌。

  深汕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

  发挥检察职能助力乡村振兴

  

  作为全国首家特别合作区人民检察院,自2020年7月揭牌成立后,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理念,创造性开展各项工作。认罪认罚适用率和“案-件比”两项指标均居全省前列。首创市区一体化司法救助模式,服务保障脱贫攻坚,助力乡村振兴。召开首场羁押必要性审查听证会,有效化解社会矛盾,为特别合作区法治建设贡献检察力量。

  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始终在路上。下一步,深圳检察机关将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检察自觉和“求极致”的精神,高标准推进各项检察工作,高质量推进新时代“五好”基层检察院和“一院两品”建设,抓管理、抓质量、抓队伍,建好建强基层检察院,为粤港澳大湾区和深圳先行示范区建设提供坚强法治保障。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jcwh1/202109/t20210901_335917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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