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代“五好”基层院建设 | 沿海经济带的汕尾检察力量
时间:2021-10-19 作者:佚名 来源:广东省检察院
汕尾市检察机关聚焦检察中心工作和重点任务,积极开展新时代“五好”基层院建设和“一院两品”建设活动,围绕规定动作并结合自选动作积极组织实施,大力开展新时代“五好”基层院建设活动。
公益检察助力海洋生态保护
——城区检察院助力汕尾建设成为“沿海经济带的靓丽明珠”
为打造公益诉讼助力海洋生态保护品牌,城区检察院结合检察职能在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上再加力,持续深入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一院两品”同“为群众办实事”结合起来,加大对涉及海洋污染、违法用海、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调查力度,建立为群众办实事项目清单,一件接着一件认真办。
2021年初,城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加大对涉及海洋污染、违法用海、破坏海洋生态环境的调查力度,依法开展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积极对辖区内赤岭、宝楼等水库进行现场走访调查,对捷胜镇海岸、环品清湖海岸进行线索摸排,从中发现有价值的案件线索。
3月4日,城区检察院依法对环品清湖滨海大道段的海岸存在固体废物等漂浮物的现象进行立案审查,并立即与相关责任单位进行诉前磋商,建议其及时清理品清湖避风塘垃圾,加强对品清湖环境的日常巡查和监管工作。经磋商,责任单位立即组织人员对该区域的漂浮垃圾进行打捞清理,落实第三方保洁公司进行保洁,杜绝类似情况发生。
5月12日,城区检察院联合渔政部门在汕尾海关附近海域开展增殖放流活动,将20多万尾鱼苗、虾苗放入大海中,以实际行动补偿修复海洋渔业生态。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城区院办理的以诉前和解方式结案的非法捕捞水产品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在活动现场,承办检察官对增殖放流活动的目的和意义进行了讲解,侵权人深刻认识到非法捕捞水产品行为的违法性,表示将以此为戒,保护自然生态环境。通过此次活动,对侵权人达到了惩罚与教育并行的法律效果,同时向社会公众广泛传递呵护海洋资源、保护海洋生态的法治理念。
检察蓝倾心护卫红色传承
——海丰县检察院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保护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
海丰县是澎湃等革命先烈的故乡,全国第一个苏维埃政府在此诞生。海丰红色文化底蕴深厚,红四师师部旧址是徐向前元帅等革命先辈战斗和生活过的地方,2012年被海丰县人民政府公布为县级文物保护单位,但一直未采取划定保护范围、作出标志说明、建立记录档案及设置专门管理机构等必要的保护措施,存在管理不规范、保护不到位的情形。
2021年3月,汕尾市检察院和海丰县检察院收到红色革命资源保护不力的线索后,立即组成专案组开展调查,启动了市、区两级检察院一体化办案机制。通过现场调查,与海丰县党史研究室、海丰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等部门座谈了解、查阅革命史籍资料等方式开展调查核实,详细了解红四师师部旧址的保护、管理情况,认定县文广局对辖区文物保护怠于履职,于4月2日决定立案调查。
4月12日,海丰县检察院向县文广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要求尽快对红四师师部旧址依法落实“四有”工作,同时要求开展类案治理,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文物保护单位“四有”情况排查整治。县文广局收到检察建议后立即进行整改,目前,红四师师部旧址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划定工作正有序进行,县文广局将会同县城乡规划部门商定后报县人民政府予以公布。此外,在海丰县院的推动下,全县革命遗址“四有”专项整治已开展。
海丰革命根据地是党中央确定的全国13块革命根据地之一,红四师师部旧址是其中一处珍贵的革命遗址。汕尾检察机关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划定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两条文物保护的“生命线”,整合市县两级院资源一体化办案,从个案办理中注重挖掘文物保护中存在的根本性、源头性问题,推动加强红色革命资源的保护力度,促成“四有”专项整治,在革命文物等红色资源保护中切实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作用和治理效能。
公益护安全 清泉润民心
——陆河检察院充分发挥公益诉讼职能守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
近年来,陆河县检察院以“守护美好生活”为工作主题,努力打造具有陆河特色的公益诉讼品牌,助推陆河乡村振兴。通过定期开展螺河流域的日常巡查,增加无人机巡查频率等方式,重点关注陆河区域内的螺河河段水资源保护和污染防治情况,切实做到保护螺河水资源。
2021年1月,陆河县检察院在进行巡查过程中发现泰安桥至河中桥水域沿岸水面存在大量死鱼并发出恶臭,严重影响河流水质及周围群众日常生活。该院就此次巡查中发现的隐患,积极与相关职能部门沟通,共同前往实地推进问题解决。在检察机关的督促履职下,县环保部门和水务部门联合对螺河水域的水质进行检测,安排人员对河面漂浮的死鱼进行打捞,并通过“河道换水”的方式对螺河水域进行排水净化。
实现水资源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需要各部门协调联动,共享信息共同解决问题,也需要加强水资源保护的相关宣传,切实增强人民群众的水资源保护意识。下一步,陆河县检察院将继续以“为群众办实事”活动为契机,持续加大对公益诉讼线索的摸排力度,切实回应群众关切,多措并举保护水资源。
突出党建引领
——陆丰市检察院创新党建工作思路
陆丰市检察院突出党建引领,积极组织党员干部参加党史的学习教育,强化党建引领检察工作的作用,纵深推进新时代“五好”基层院建设和“一院两品”建设工作,积极以党建引领检察工作,组织党员干部共同参与,构建起了创新陆丰检察工作发展的工作思路。
为推动党建工作取得新突破、新进展,组织开设“党建讲坛”,组织开展党总支部成员、各党支部书记、在职党员及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课宣讲等活动,结合党员同志们关心的切身问题,交流各自党建学习心得体会。
扎实开展党史学习教育专题党课活动。该院党总支、各支部书记用生动的语言、鲜活的事例,从知党史悟使命,永远跟党走等方面重温我党百年奋斗历程;同时,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深化党史学习教育。
原文链接:http://www.gd.jcy.gov.cn/jcwh1/202109/t20210923_337824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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