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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区分院检察长一行到矿区法院调研座谈

时间:2021-10-19   作者:佚名   来源:甘肃省人民检察院  

  10月12日下午,矿区分院党组书记、检察长罗新超一行到甘肃矿区人民法院开展调研座谈。

  会上,矿区法院副院长肖新明对罗新超一行表示欢迎,重点介绍了该院2018年以来涉环境资源刑事、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和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办理的基本情况,梳理分析了环境资源案件跨行政区域集中管辖以来案件审理的主要特点和审判工作中的主要做法和探索创新,以及存在的制约因素,并对矿区分院下一步跨行政区划改革发展提出了意见建议。与会人员就探索建立与检法跨行政区划改革相适应的监督工作模式、信息共享机制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细致的探讨,并达成共识。

  肖新明表示,罗新超到矿区法院座谈交流,对进一步加强法检相关工作衔接配合,形成司法综合治理合力具有积极意义。省检矿区分院作为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审判活动的监督力度,在提高案件审判质效、保障当事人合法权益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他要求,矿区法院要在今后的审判工作中,积极配合,依法接受检察机关监督,进一步建立健全机制,形成长期合作框架,为两院长期开展工作提供便利。

  罗新超表示,此次到矿区法院座谈交流,为今后合作配合搭好了桥梁。下一步,矿区分院将吸收座谈交流宝贵经验,持续落实好高检院、省院关于开展跨行政区划检察改革工作要求和部署,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提高法律监督能力,积极履行法律监督职责,推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地。希望双方进一步加强工作联系,畅通渠道,积极探索建立线索互通机制,完善协作交流机制,继续加强工作联系联动,在党建方面加强支部共建活动,分享党建共建经验,推动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做到互学互鉴、互相促进,以党建促业务,共同解决好检察监督如何同步跟进的问题,促进检察工作和审判业务共同发展。


原文链接:http://www.jcy.gansu.gov.cn/info/1002/3119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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