阜阳检察: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检察&公安会签《意见》
时间:2021-10-1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为进一步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金融风险攻坚战的工作部署,提高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侦办质效,近日,安徽省阜阳市检察院与该市公安局就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会签《关于办理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的指导意见》。
近年来,随着金融业的快速发展、金融业态的不断创新,阜阳市金融风险特征也发生了深刻变化,呈现出隐蔽性强、扩散速度快、地域跨度广、交叉传染等特点,由此引发的金融犯罪也呈现多发高发易发态势,尤其是非法集资等涉众型金融犯罪带来的风险尤为突出。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具有案件涉及面广、涉案金额大、参与人众多的特点,案件侦查取证难、追赃难,办案周期长、维稳压力大等特点。
阜阳市检察院根据办理该市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中发现的问题深入开展调研和分析,加强与阜阳市公安局经侦支队的沟通和衔接,通过召开座谈会,征求意见等方式,会签《意见》。该《意见》明确规定了建立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工作机制,加强集中、规范、系统取证工作,注重追赃挽损、化解涉案信访工作,努力减少集资参与人的经济损失,确保案件依法稳妥高效办理。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dwjs/dfdt/202101/t20210107_3094365.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1-10-19湖北省人大常委会调研组专题...
- 2021-10-19湖北省检察院举办“‘典’亮...
- 2021-10-19检团协作凝聚合力服务保障支...
- 2021-10-19省检察院召开机关“干部素质...
- 2021-10-19检察开放日+新闻发布会!今...
- 2021-10-19凝聚使命力量 共筑检察新篇...
- 2021-10-19湖北省检察院召开党组(扩大...
- 2021-10-19全省检察机关初任检察官职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