芜湖镜湖:督促清除路面“暗器”
时间:2021-10-1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检察机关介入,对我们起了很大帮助作用,目前已清除路面残留螺丝钉32处”。
“建议你们下一步还是要从完善长效机制入手,巩固治理成果”。
6月23日,在芜湖市镜湖区城市管理局会议室,镜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与该区城管部门正在就一起路面残留螺丝钉安全隐患诉前检察建议案件进行讨论、磋商。
今年3月,镜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在办案中发现,辖区内长江路一人行道上残留3米多长两排裸露的螺丝钉,凸出最高的超过3厘米,该处行人、车流量大,凸出的螺丝钉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该院公益诉讼检察部门举一反三,组织干警对全区城市主干道路、主要路口、中小学校、医院门口等地进行排查,共发现9处残留的螺丝钉。这些残留的螺丝钉、钢筋,头部尖锐,有的凸出地面达5厘米,安全隐患较大。
办案人员经调查了解,这些地面残留的螺丝钉、钢筋主要是一些路灯、减震带、公共自行车设施等拆除后残留下来的,相关施工单位、产权单位没有及时进行处理,埋下了安全隐患。
钉子虽小,安全事大。镜湖区检察院通过调查取证,于今年4月上旬依法向负有保障路面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芜湖市城管局、镜湖区城管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两单位依法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加强类似情况排查,保障群众出行安全。
芜湖市城管局收到检察建议后,高度重视,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对检察建议提出的9处路面残留螺丝钉及时进行了清理。镜湖区城管局将该项工作列入该局“推动安全生产镜湖行”重要内容,开展专项行动,对辖区路面进行全面排查,目前已对发现的23处路面残留螺丝钉进行了清理;同时针对路面残留螺丝钉责任主体确定难、管理职能交叉等问题,会同相关部门积极研究制定长效管理机制。
路面残留螺丝钉极易造成行人绊倒、摔伤,出现安全事故,危及公共安全,新闻媒体对此屡有报道。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小路钉,隐患大。镜湖区检察院公益诉讼检察官在此提醒相关施工单位、产权管理单位务必牢记安全责任,提高思想认识,及时清理施工遗留下的螺丝钉等凸出物,消除安全隐患,否则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将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赔偿责任;同时也希望广大居民发现此类问题积极向所属社区或街道反映,也可通过检察12309向检察机关公益诉讼检察部门反映。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yewu/gyssjc/202108/t20210809_3336195.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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