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为民办实事】安徽法制报 | 安庆大观:公益诉讼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时间:2021-10-19 作者:佚名 来源:安徽省人民检察院
(9月3日《安徽法制报》8月30日头版)
原标题
公益诉讼守护 “舌尖上的安全”
“天气热了,油条不怎么发泡,为了让油条更好的起泡,我在炸油条的面粉里添加了明矾,我原来不知道超量添加是违法的,现在知道犯下大错了。”法庭上,被告李某后悔万分。8月19日下午,安庆市大观区人民检察院提起的一起食品安全领域民事公益诉讼案在安庆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
李某在安庆市大观区经营早点店,生产加工油条等早点。自2020年4月底开始,因天气炎热,李某为让油条更好起泡,在加工油条过程中超量添加明矾,致使生产的油条铝残留量超标。经抽样检验,被检测的油条中铝的残留量是标准限值的8.07倍,长期食用可引起慢性铝中毒,足以造成严重的食源性疾病。
该院在履行公益监督职责中发现,李某生产、销售食品添加剂超限量的不合格油条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应当依法承担相应的民事侵权责任,遂依法提起民事公益诉讼,要求李某承担销售价款十倍的惩罚性赔偿金并在安庆市级媒体上公开赔礼道歉。
8月19日下午,这起案件开庭审理,法院依法组织质证,被告认可检察机关起诉的侵权事实,同意在安庆市级新闻媒体上赔礼道歉,并支付惩罚性赔偿金9.6万元。
据此案承办检察官介绍,过量摄入铝对人类神经系统、骨骼均有影响。油条是我们餐桌上很常见的食物,超限量使用明矾作为添加剂,导致铝含量超标的油条大量流入市场,危害百姓的身心健康。检察机关依法履行公益保护职责,通过公益诉讼的方式惩治此类犯罪行为,增强了警示震慑作用,守护了舌尖上的安全。
原文链接:http://www.ah.jcy.gov.cn/jczt/qsjcdwjyzd/202109/t20210908_336611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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