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检察机关依法对张东辉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敲诈勒索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10-19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日前,保定市易县县委原常委、县政府原常务副县长张东辉(正处级)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敲诈勒索一案,经保定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涞水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涞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张东辉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涞水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张东辉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情节特别严重;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威胁的方法强行索要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滥用职权罪、敲诈勒索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qwfb/202105/t20210506_3232362.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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