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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自觉主动“力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时间:2021-10-19   作者:佚名   来源:河北省人民检察院  

  

  全国检察机关党史学习教育系列讲座第四场报告会举行 姜辉作辅导报告 张军等出席 孙谦主持

  自觉主动“力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

  

  

  8月23日,全国检察机关党史学习教育系列讲座第四场报告会举行。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等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出席报告会。

  

  最高检机关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学习。

  

  党史学习教育中央第十一指导组有关负责人到会指导。

  8月23日,全国检察机关党史学习教育系列讲座第四场报告会举行。党史学习教育中央宣讲团成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党组成员、副院长,当代中国研究所所长,马克思主义研究院院长姜辉作辅导报告。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军等出席报告会。最高检党组成员、副检察长孙谦主持报告会。

  姜辉以“以史为鉴、开创未来,夺取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新胜利——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为题,围绕深入把握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的新思想新观点新要求、深入把握中国共产党百年奋斗主题和伟大成就、深入把握全面建成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根本要求,作了一场视野开阔、内涵丰富的辅导报告。

  孙谦在主持报告会时就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提出三点要求:一要学得更深,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上来。学得更深,根本是要持续、主动学,也要更重方法、更求实效。基本要求是原原本本学,更高要求是融会贯通学。二要悟得更透,切实从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中领悟红色基因、赓续红色血脉。要对党的百年辉煌历史悟得更透、对社会主义建设规律悟得更透、对党自身建设规律悟得更透。三要做得更实,自觉主动“力行”习近平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要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部署,对照新时代新发展阶段人民群众更高要求,以卓有成效的检察监督办案,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引领社会进步。

  报告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形式开至全国四级检察院,全体检察人员同堂接受教育。最高检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机关全体人员在主会场参加学习。党史学习教育中央第十一指导组有关负责人到会指导。

  (图片:程丁)


原文链接:http://www.he.jcy.gov.cn/jcxw/tt/202108/t20210824_335122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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