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城市检察机关依法对郭国庆涉嫌贪污、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10-19 作者:佚名 来源:山西省人民检察院
日前,晋城市公安局原二级高级警长郭国庆(正处级)涉嫌贪污罪、受贿罪一案,经晋城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沁水县人民检察院向沁水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郭国庆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沁水县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郭国庆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伙同他人采取侵吞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物,数额巨大;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贪污罪、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sx.jcy.gov.cn/jcxwlm/qwfb/202106/t20210602_3264077.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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