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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检察机关依法对马连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10-19   作者:佚名   来源:山东省人民检察院  

  近日,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镇江路派出所原副所长马连杰涉嫌受贿罪一案,由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马连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青岛市市北区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马连杰利用担任青岛市公安局市北分局镇江路派出所副所长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www.sdjcy.gov.cn/html/2021/qwfb_0811/205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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