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检察机关依法对庄立峰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1-10-19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浙江省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委员、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原一级资深经理(副厅级)庄立峰涉嫌受贿罪一案,由宁波市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由宁波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宁波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庄立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宁波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庄立峰利用担任宁波市规划局鄞州分局党组书记、局长,宁波市规划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宁波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宁波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市轨道交通工程建设指挥部(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市轨道交通集团有限公司一级资深经理等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qwfb/202110/t20211018_532443.s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1-10-19贺荣会见蒙古国法律与内务部...
- 2021-10-19应勇视频出席第七次金砖国家...
- 2021-10-19张军看望慰问驻最高法复员退...
- 2021-10-19湖北省人民检察院与国家知识...
- 2021-10-19王守安检察长向省人大常委会...
- 2021-10-19最高检第十七期集中巡讲支教...
- 2021-10-19最高检举办检察机关侦诉日本...
- 2021-10-19广西高院召开全区中级法院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