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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印发《办法》:司法鉴定仪器设备对基层检察技术部门开放

时间:2021-10-19   作者:佚名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  

  北京9月16日电(全媒体记者史兆琨)命案现场,作为重要物证的两部手机,一部因被血液浸泡无法开机,另一部因设有密码无法取证;而现有的电子证据取证设备由于购置时间早、性能有限,无法满足办案需求。难题摆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石嘴山市检察院办案检察官面前,如何破获手机电子数据,有效补强证据链的完整性?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司法鉴定仪器设备开放使用办法(试行)》(下称《办法》),我们联系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申请使用司法鉴定中心的相关电子数据取证设备,对两部涉案手机成功进行了密码破解和数据提取。”石嘴山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承办检察官还就案件涉及的法医学问题向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法医室技术人员进行了咨询。法医室技术人员协助承办检察官将鉴定书中涉及的专业问题以及需要补充说明的问题进行了详细列举,为进一步有效指控犯罪提供了有力支撑。

  记者了解到,近日,最高检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印发《办法》,明确地方各级检察院可以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向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申请使用实验室仪器设备,并对开放使用仪器设备范围及应用领域、仪器设备使用申请及审核、仪器设备的管理与使用等作出了明确规定。

  检察技术信息研究中心有关负责人介绍,发生在石嘴山的这起案件就是司法鉴定仪器设备开放使用后,基层检察院利用该中心设备和技术支持突破的首例案件。

  “印发《办法》就是为了通过仪器设备的开放使用,解决目前基层检察技术部门特别是欠发达地区检察技术部门缺少相关检验鉴定设备的问题。今后,如果有基层检察机关人员来中心办案、培训,我们也会主动与他们座谈交流,并形成常态化机制。”该负责人表示。


原文链接:https://www.spp.gov.cn/spp/zdgz/202109/t20210917_529789.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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