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检察机关依法对陈勇涉嫌受贿案提起公诉
时间:2024-07-02 作者:佚名 来源: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
日前,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利通区人大常委会原党组成员、副主任陈勇(副处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吴忠市人民检察院交办,由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陈勇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吴忠市红寺堡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勇先后利用担任吴忠市利通区马莲渠乡党委委员、副书记、乡长和利通区古城镇党委委员、书记等职务上的便利,在工程承揽、工程款拨付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依法应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原文链接:https://nx.jcy.gov.cn/QJCY/njjcxw/njqwfb/202407/t20240701_889519.html
[免责声明] 本文来源于网络转载,仅供学习交流使用,不构成商业目的。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涉及作品内容、版权和其它问题,请在30日内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在第一时间处理。
最新信息
- 2024-07-02村民反映宁夏回族自治区中卫...
- 2024-07-02充分发挥指挥中心效用 全面...
- 2024-07-02坚持用改革精神和严的标准管...
- 2024-07-02省检察院召开领导班子202...
- 2024-07-02以彻底的自我革命精神坚定不...
- 2024-07-02高鑫检察长走访各民主党派省...
- 2024-07-02最高检党组第二巡视组反馈巡...
- 2024-07-02全省检察机关党风廉政建设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