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海检察:公开听证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
时间:2021-06-15 作者: 来源:
为扎实开展“学史力行深入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专项活动,2021年4月21日上午,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组织佛山市生态环境局南海分局(以下简称“生态环境南海分局”)与佛山市南海区某金属热处理厂(以下简称“处理厂”)召开行政非诉执行监督案听证会,会议邀请区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人民监督员出席对听证工作进行监督,由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邓英华同志主持。
2018年5月19日,生态环境南海分局检查发现处理厂从事模具热处理加工存在:危险废物废润滑油的的贮存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超过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水污染物的违法行为,对该厂作出罚款近30万元的行政处罚决定。处理厂不服上述行政处罚决定,申请行政复议后又提起诉讼,佛山市顺德区人民法院于2020年7月2日作出判决维持行政处罚决定。处理厂负责人到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申诉提出对行政处罚决定无异议,愿意支付罚款,但现因受新冠疫情影响,企业经营较为困难,希望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院协调处理执行事宜。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意见》的相关规定,保护民营企业复工复产,佛山市南海区人民检察第五检察部干警在听证会前期主动到处理厂走访,了解到该厂已经投建价值10多万环境设备,并停止污染生产工艺,现因受新冠疫情影响经营状况困难。同时,第五检察部主动与执行法院、生态环境南海分局进行沟通反映该厂经营状况和分期执行罚款意愿,为促成和解做好准备。
听证会上,生态环境南海分局代表就行政处罚作出的过程及依据进行说明,并通过视频和图片展示执法经过和处理厂的整改情况。处理厂负责人陈某讲述了整改情况及企业面临的困境。听证员认为,生态环境南海分局依法执法,处理厂积极整改,为保障企业经营,提出支持双方和解的意见。在听证员见证下,生态环境南海分局代表和处理厂负责人陈某现场签署和解协议。最后,邓英华副检察长教育该金属热处理厂负责人陈某,以后经营要依法依规,在生产经营中要加强环保意识,在保障生产的同时爱护环境。
该案通过公开听证,最终促成双方达成和解协议,对该案争议的实质性化解,为企业复工复产、稳岗位促就业提供检察保障,体现了行政执法和公正司法的“温度”,也守住了生态环境安全的“底线”,是实现检察机关服务保障“六稳”“六保”的责任和担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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