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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检察机关依法对赵学峰提起公诉

时间:2021-06-08   作者:   来源:  

  日前,福建省福州市政府原党组成员、福州保税港区原党组副书记、中国(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福州片区管理委员会(福州保税港区管理委员会)原常务副主任赵学峰(副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经福建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由泉州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泉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学峰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泉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被告人赵学峰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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