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鄱红土 检察风采】“未”爱守护
时间:2021-04-16 作者: 来源:
陈萍,1977年1月生,1999年12月参加工作,2004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现任赣州市检察院第七检察部主任。她被最高检通报表扬,办理的王某某刑事申诉案被评江西省检察机关“首届十大精品案件”,办理的廖某抢劫案入选全省未成年人检察五大典型案例,被评为“全省优秀办案检察官”,赣州市“巾帼建功标兵”,立个人二等功、三等功各一次。该院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被最高检通报表扬为“法治进校园”全国巡讲活动表现突出单位,确定为全国创新实践基地,入选全国百家未成年人检察工作联系点,获评“江西省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先进集体”“江西省青少年维权岗”“江西省三八红旗集体”。
锐意进取,积极推进未成年人检察工作
赣州市检察院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工作办公室成立之初,全市19个基层院没有一个未成年人检察机构,没有一个未成年人检察人员,没有一项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制度,身为未成年人检察办主任的陈萍面对的是一张白纸。
她团结带领本部门同事克服困难,锐意进取,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实现了一个个零的突破。“就像看到自己一手带大的孩子在一天天长大似的,真的是酸甜苦辣,五味俱全。”陈萍说,未成年人检察工作有委屈,有不易,但困难过后获得的成果让她觉得很自豪。
用法治的力量,“未”你守护
斩断伸向未成年人的黑手,严厉打击侵害未成年人的犯罪,是陈萍的坚持。从事未成年人检察工作以来,她先后办理了355件案件。一起十年前的侵害幼女案,因为时间久远、取证难度很大,陈萍引导侦查,改变错误的事实和罪名认定,并通过讲事实、摆证据、释法说理,使被告人自愿签订认罪认罚具结书,认可了起诉书指控的全部犯罪事实,接受检察机关无期徒刑的量刑建议,没有上诉。
宽容不纵容,严管又厚爱,对于实施严重暴力犯罪的未成年人依法惩处,对于涉嫌轻微犯罪未成年人尽最大努力教育挽救,是陈萍的坚守。一起故意杀人、侵害案,被告人在未成年时作案,多年后才案发。为核实案情,陈萍驱车赶到县里的案发现场附近,当时下着大雨,到案发地需要下车走路。走着山坡和泥泞小路,爬行翻进被害人被杀的矮小涵洞,确认了现场偏僻荒凉,人迹罕至,以及杀人现场的陡坡地形,排除了合理怀疑,庭审时进行了充分的分析论证,得到法庭的全部采纳,被告人被判处无期徒刑且没有上诉。
一起故意伤害、聚众斗殴案,陈萍数十次推动双方赔偿谅解,推动开展司法救助、困难补助工作,一名未成年人得以附条件不起诉并最终顺利作出不起诉决定,他后来学开挖机、刷油漆等,工作积极认真,与家人相处融洽;一名未成年人聚众斗殴从犯情节未被认定,陈萍顶住压力,依法提出抗诉,得到省人民检察院、法院支持,孩子得以从轻改判回归家庭、社会,并为聚众斗殴罪区分主、从犯树立了类案指引作用。
愿每一棵树苗都能茁壮成长
“愿每一个孩子都能成为遵纪守法的好少年,愿每一棵树苗都能成长为伟大中国梦的参天大树”,为了这个美好的目标,陈萍同时担任了三所学校的法治副校长,发起并联合市妇联、市教育局、团市委打造赣州小榕树团队“女童保护”“一校一村一老师”项目,现团队已有志愿者1500余名,“女童保护”讲师500名。起草并在全省率先出台了13家单位会签的市级未成年被害人“一站式”救助机制,已有405名未成年被害人得到相应救济。
与市教育局联合办理了无证幼儿园未成年人公益诉讼案件,推动全市321所无证幼儿园全部整改到位,其中准入56所、取缔220所、另有45所转幼儿看护点或儿童之家;与市教育局联合,主要以全市中小学师生及家长为受众,在“赣州检察”微信公众号定期推出“空中法治小课堂”线上青少年普法课堂。微信阅读量已达二百余万,其中“一号检察建议”专栏收到提交问卷调查120万份,4期被学习强国采用。组织“六一”防拐系列活动被中央电视台报道并接受采访,并被全国各大媒体纷纷转载报道。
“这是一项有温度的工作,未成年人悔悟的泪水和重获新生的笑容,让我深受感动;侵害未成年人的罪犯被绳之以法,令我内心畅快;法治课堂上一张张求知若渴的脸庞,使我无比踏实。点点星光、汇聚成海,我只希望能为孩子们,做多一点,多一点,再多一点。”关爱未成年人,陈萍用心在耕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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